2月19日,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发布《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涵盖了托幼、上学、就医、养老等多个社会关注领域,提出了具体目标及要求。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
同时,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旅游经济稳步增长,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2%;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家政培训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行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
在养老方面,《行动方案》提出: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6老服务设施,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 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 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50%的乡镇建有1所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普遍建立,“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此外,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支持境内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深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
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包括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体系。 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到 2022 年,基本实现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老年医疗服务需求强烈的地区,可依据现有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加强老年专业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推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 健康管理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到 2020年全面实施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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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