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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幸福园护理院入住条件是什么?

2020-01-27 09:48:05

南京江宁幸福园护理院入住须知:

一、入住条件

凡是本人自愿,亲属签字,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养老院。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系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有精神病、隐瞒病史的;

3)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1个月未交的;

5)无视养老院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养老院住养的。
二、入住程序

1、咨询(相互了解、认可)。

2、填写入住申请,初订护理等级。

3、凭老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证明、照片、监护人身份证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4、凭入住通知单交纳押金及相关费用。

5、自带日常生活用品,整理房间床铺,安排老人入住。

6、医生、护士查体,建立健康档案。

7、完成入住手续。

三、不宜携带入养老院的物品

1)家具、橱柜、电器及宠物等;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四、入住长者外出须知

外出向养老院请假,养老院根据老人的身体及安全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按时回养老院。老人请假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养老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养老院内会客须知:

1)会客时间: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

2)来访者须在客服部登记;

3)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的生活和休息;

4)来访者不允许在老人处住宿。

五、养老院内就医须知

1)老人在养老院附属医院就诊,如享受当地的医保,按当地的医保规定执行,不享受医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现金付费;

2)老人患病确需外出治疗的,由养老院通知家属送有关医院就诊 ,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家属或单位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养老院方在医院陪护,每天支付相应陪床护理费;

3)未尽事宜按医疗改革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养老院内就餐须知

餐厅根据季节不同和老人的身体需要,营养搭配,合理排餐,早晚提供各种粥、面点及小菜,午餐提供可口益胃多样化的饭菜,老人可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他低糖、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人的饮食习惯。

七、财务保管须知:

入住养老院老人不宜携带大量现金及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如特殊情况携带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应委托养老院登记保管,凡私自保管遗失,养老院方不负赔偿责任。

八、养老院公约

1)爱养老院如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3)禁止宣泄、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养老院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人的正常休息;

4)不从屋内往外抛弃杂物,保持屋内以及公共场所卫生清洁;

5)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房间配套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注重个人文明形象,不发生有损养老院声誉的行为;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准想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应借贷;

10)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工作人员的安排;

11)注意安全,有事由本人直接告知客服部负责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不准在养老院内私自组织演讲,宣传迷信以及一切与邪教有关的不文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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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咨询电话:400-077-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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