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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怎么收费的

2019-08-17 10:00:51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介绍: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隶属于南京市民政局,主要任务是承担政府赋予的"三无"老人、残疾人、大龄孤儿的供养和特殊困难、需要特别照料的老人的寄养工作,发挥着国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培训、兜底的作用。 建院于1952年,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56号,占地面积8.3万平方米,床位1310张。现有员工270名,其中专业医技人员66人。内部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计财科、护理部、医务科(康复医院)、社工部、总务科及安保科;护理部下设康福、康乐、康寿、康宁、颐养、益智6个休养区,对入住休养人员实施分级、分类护理,是集护理、医疗、康复、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型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

收费标准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主要以床位费、护理费和其它收费项目组成。

一、床上费

1.颐养区:单人间1260元/床/月、双人间1080元/床/月、三人间900元/床/月、多人间720元/床/月。

2.康寿区:单人间1260元/床/月、双人间1080元/床/月、多人间720元/床/月。

3. 康乐区:双人间1080元/床/月、三人间900元/床/月、多人间720元/床/月。

4. 康福区:多人间720元/床/月。

5. 康宁区:一级区多人间600元/床/月、三级区多人间420元/床/月。

6. 益智区:三级区多人间420元/床/月。

二、护理费

1.自理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180元/床/月。

2.介助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人):420元/床/月。

3.介护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1080元/床/月。

4.特别服务要求老人(根据需求提供个案服务):面议。

三、其它收费项目

1..空调费:已安装电表的房间按用电量加10%收取,未安装电表的房间按实际使用天数12元/台/天收取,按实际使用床位分摊。

2..伙食费:按实收取。

3.医药费:按实收取。

4.代办费:指为老人代办日常生活用品、理发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按实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5.有特殊服务要求的,其收费标准由双方按照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

注:

1、思维认知功能按MMSE在0-24分之间表示认知障碍,轻度为21-24分,中度为10-20分,重度为≤9分。

2、根据等级标准,制定个案护理方案、个案护理流程,实施日常生活护理。

想了解更多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的信息,请点击: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平台咨询电话:400-077-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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