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乐之缘老人院现址在南平市延平区沙溪口1-14号(205国道2046公里原闽江局第一分局办公楼处),占地面积 4983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533平方米,现有床位数近200张,入住的80%是需要照料的瘫痪、老年痴呆、褥疮以及临终关怀的长者。
乐之缘老人院秉承“为党和政府分忧,帮天下儿女尽孝”的宗旨,乐于服务长者,为社会各界需要照料的长者提供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休闲娱乐、以及临终关怀等人性化服务。
地处沙溪口,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依山伴水,绿树成荫;房屋坐北朝南,冬暖夏凉,山泉清水,伴饮人生,是长者颐养天年的理想场所。
分为自理区和男、女护理区域,是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消防法》进行装饰配套,拥有完善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医务室、阅览室、健身康复室以及居家配置的电器设备,全院宽带全覆盖。
一、入住流程:
1、入住前,签订《长者入住委托书》、《保证人承诺书》、《入住长者独自外出同意书》等;
2、长者试住期为一个月,试住期满,经评定,长者自愿留住,则双方再签订《入住协议书》。
二、入住程序:
首先,长者/保证人填写入住申请书进行预约登记;选择房间及床位,确定入住日期,并阅读入住有关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其他费用等事项。
其次,长者/保证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或入住者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以便校核。
第三,长者/保证人应提供入住长者的,在入住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若未提供,可委托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入住方负责。
第四,需入住的介助或介护长者,可预约派员到长者住所,进行基本身体检查与评估。
第五,经院方医务人员对入住长者进行基本身体检查评估后,通知入住申请者来办理入住有关手续。
第六,入住方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后,院方安排长者入住铺位,接纳长者入住。
三、退离院事项:
1、在试住期将满七日内,试住长者或保证人需向告知入住长者去留情况,以便安排住宿情况或预备退还的资金。
2、已入住数月后的长者,若计划离院时,必须提前半个月作书面通知,否则需缴纳半个月院费作代通知金(除临终接回外)。
3、长者须离开时应交回入住证,柜匙以及院住舍所供应的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则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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