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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2019-08-23 09:22:50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在社区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专业照顾服务。

据悉,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3个试点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如有养老专业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或目前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条件暂时不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按广州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评估为照顾等级2-5级,可申请建设养老家庭床位。

养老服务机构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例如,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扶手、地面防滑等居住环境适老化家居改造。同时,养老机构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根据需求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等六大类服务,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

经试点区民政局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床补贴,其中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验收合格后给予80%补助,一年质保期满后再给予20%补助。家庭养老床位收住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且按标准提供服务的,按照老年人的照顾等级2-3级、4-5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250元护理补贴。

据了解,广州市将越秀、海珠、荔湾3个区列入试点范围,鼓励试点区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辖内老年人建床需求和为老服务资源摸查,到2020年实现建设400张左右床位的试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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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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