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局全面完善区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普陀区积极探索推动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互通,探索建立多层级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整合国资国企及社会资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一是超额完成床位建设任务。
全年新增养老床位1044张,完成全市床位建设任务的七分之一;实现三源路福利院、沪嘉北养老院项目结构封顶,望年荟养老院投入运营。全面完成66张失智老人床位改建。二是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新建4家社区老年助餐点、5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建和改造15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增3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镇全覆盖。
智慧型”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信息服务支撑。推动区级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功能向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延伸,建成后居民不出片区即可完成长护险及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查询服务信息;提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系统功能,优化与“长护险”功能衔接,完善“长护险服务个人自负费用”结算功能模块,实现与市医保长护险系统服务分派、护理计划等数据的信息共享,形成流程精简化、数据精确化、管理统一化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二是提升“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为2000户社区独居老人安装“智联普陀居家安全智慧套装”,对接“普陀城市大脑”中心数据库,通过无线门磁、红外体征传感器、无线烟感和无线可燃气体监测设备即时传输老人居家动态,将社区治理落在细微处,不断创新深化,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得更好。
特色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普陀区开展社区老年人爬楼机无障碍上下楼服务调研,对爬楼机服务的可持续性运营模式进行调研论证,形成《普陀区老年人无障碍上下楼服务项目调研报告》,为精准开展为老服务落地项目提供数据依据。开展“老吾老计划”,以实训式的“集中教学”和“个体辅导”等方式,为全区1000名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支持型服务,着力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并实现街道镇全覆盖。
推进“养老顾问”试点,全区设立10个“养老顾问”点,普及养老政策、养老资源、养老服务信息,服务老年人917人次,服务事项1102余件。深入实施“老伙伴”计划,覆盖12900名老人。为全区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房”改造服务,至2018年底,累计受益家庭达1874户。积极培育“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完成20个示范睦邻点的培育工作,为老年人生活互助、情感寄托、邻里社交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制定《普陀区养老服务运营考核奖励补贴管理办法》,结合机构日常系统数据运维情况、第三方考核机构实地考核情况、专家组论证评审情况,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规范养老服务运营管理, 促进机构“补短板,提质量”;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评估员等进行岗位培训,奖励补贴从业人员业务深造,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健康发展。
重点突破
2019年是落实养老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普陀区民政局以高品质养老服务建设为目标,持续优化本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加快各类功能性设施建设,进一步放开养老市场,重点扶持社会和市场主体,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强化法治管理、行业管理、基础管理、质量管理、重点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评定。优化政府服务内容与方式,规范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进社区养老顾问,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继续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2019年区政府实事项目,计划新增养老床位340张,全面推进桃浦H1-6养老院建设;继续加强失智老人床位改建,新增认知障碍症老人床位数86张;依托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片区,计划新建3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新建1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推进“智联普陀”项目,开展为社区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居家安全智慧套装”,至年底,将累计受益10000人。继续做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系统的功能提升,做好与市级平台数据工作;进一步落实与“长护险”系统功能衔接,实现享受长护险老年人的服务分派、护理计划等重要数据间的信息共享。推进“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区级系统与市级系统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加强与市局以及本区各类为老信息化平台的功能对接,实现数据多跑路,老人少跑腿的目标。
建立40个居村委“养老顾问点”,进一步扩大养老顾问点的覆盖面。继续为全区400 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发展综合照护模式,引导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继续以项目化方式提供为老服务,包括“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着力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温馨八送”、举办老年法律咨询服务和为老健康服务活动;继续落实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
通过开展“普陀区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养教结合师资配送服务进机构”等相关外围服务项目,为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搭建共同成长的平台,促进普陀区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研制和实施工作,通过养老机构全部参加等级评定,并发放相应补贴的方式,调动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的积极性。做到养老机构信息监管全覆盖,确保养老机构日常信息系统应用与维护 100%覆盖至已执业的养老机构信息。推进养老服务联合监管常态化。
加强监管,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杜绝养老机构乱收费现象。发布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名单。探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标准,建立监测专家队伍,开展培训和动态管理,实现对全区机构的全覆盖,及时发布相关监测结果。通过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搭建面向养老机构的信用管理平台,归集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激励和惩戒约束。
开展养老机构“上海品质”的孵化创建工作,制定养老服务品牌计划,培育树立普陀区养老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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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养老产业》—2019年总第3期 作者 金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