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系统
live chat
养老资讯

昆山市养老待遇再提标

2021-03-03 09:33:55

“听说养老金又涨了,太开心了,生活越来越有奔头!”家住锦溪镇葛墓村74岁的村民张叙龙说。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养老待遇再提标,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0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定期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每月提高30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月提高75元。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与年龄挂钩,不断精细化,年龄越大,待遇标准越高。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不同的年龄分为七档。今年调整后,65周岁以下每月620元,65周岁(含)至70周岁每月630元,70周岁(含)以上至75周岁每月660元,75周岁(含)至80周岁每月690元,80周岁(含)至85周岁每月720元,85周岁(含)至90周岁每月750元,90周岁(含)以上每月780元。“本次调整惠及全市2.4万名老年居民。3月起,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1—2月增加的部分也将于3月全部补发到位。”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定期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也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步提高30元/月。同时,我市还提高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活补助标准,每月增加75元。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按3368元/月执行,上限按19335元/月执行,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提高到2496元/年;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的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

本文来自《昆山市委宣传部》

想了解昆山养老院更多资讯,请点击:昆山养老天地网


平台咨询电话:400-077-1879 平台咨询电话:400-077-1879


重庆江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渝ICP备1700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