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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04-20 17:39:30

各街道办事处、养老机构: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

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精神和《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继续暂停接待外来人员常规性探视、来访咨询、参观学习、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暂停非紧急公务人员进入。所有进院物品实行无接触传递,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二、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采用“先预约、经评估、再入院”的方式办理返院手续。养老机构接收成都区域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可不再进行 14 天医学隔离观察。除离院就医老年人外,其他返院老年人入院前应居家观察 14 天,并提交 14 天内活动轨迹书面材料,返院时需签订 14 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 14 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承诺书。新入住老年人办理入住手续时,老年人及其家属直接到达指定地点,陪同家属至多不超过 2 人,家属须签订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 14 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承诺书,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上述日期规定以办理入住手续当日往前推算 14 天为准。

养老机构应根据正在进行隔离待返院的老年人、居家待返院老年人和先失能(失智)后自理老人的实际情况,错时有序安排老年人返院。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满足特困老年人返院。新入住老年人,优先安排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空巢(独居)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因复工或隔离等因素导致照护缺失的老年人等刚需群体。

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或卫生服务中心对拟恢复服务的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指导,恢复服务秩序的养老机构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置居住观察间。返院(新入住)老年人观察居住期间应有单独的居住空间。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小范围的活动区域,活动区域的走廊、楼道、电梯等不与其他老年人共用。

(二)具备充足的防控物资和条件。养老机构储备的体温枪(测温计)、酒精、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控物资能够充分满足全院老年人和职工储备需求。

(三)制定应急预案。养老机构须制定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对全体职工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特别是确保业务管理人员和一线护理人员具备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

(四)人员配备到位。养老机构能够安排专门的护理、后勤力量,开展单独居住观察区域的服务工作。与单独居住观察区域的老年人直接接触的员工,不得与院内其他老年人和员工有密切接触。

(五)设置独立隔离观察室。恢复服务秩序的养老机构需设置独立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以便出现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症状老人的临时应急处置。

返院(新入住)老年人回院后应单独居住观察 14 天,不接触院内其他老年人,不参加集体活动和集中就餐。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每天早中晚为其测量体温不少于 1 次,14 天后无异常方可回到正常生活区域,参与院内活动。返院老年人除在房间和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三、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出示天府健康通绿码、测量体温、消毒处理等,并报告体温检测结果、个人行动轨迹和密切接触者情况。确需到养老机构探视到访的家属,应按照“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院内设置的探访区)”等要求进行,老年人无行动能力的,养老机构可视情安排家属在做好防护措施和全面消毒的情况下进入老年人所在居室进行探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15 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境外回国不满 14 天的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确诊及确诊治愈老年人。

对居住院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合理定岗排班、安排轮休。对居住院外的员工,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出入频次原则上一天一次,非必要不出机构。四、继续执行养老机构内部防控要求养老机构内部防控仍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可在网络上自行下载)。

五、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返院(新入住)老年人以及复工人员均应开展核酸检测,严格排查无症状感染者,确保不漏一人。对核酸检测需求较少的养老机构,各街道应加强统筹,主动对接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开展集中检测工作,方便老年人检测,加快检测进程,节约检测成本(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六、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关怀活动

(一)养老机构要及时收集了解在院老年人心理情况、生活诉求,有针对性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慰藉等工作。要在院内划定安全区,分批次组织老年人开展手工、健身锻炼、互动交流等小规模的非聚集性活动,丰富疫情期间在院老年人生活。鼓励继续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老年人与其家属的亲情连接,定期向家属推送老年人在院生活影像记录,取得家属的信任与支持。

(二)各养老机构要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网上书画大赛、歌咏大赛、摄影大赛和小视频展播等活动,评选优秀作品,丰富老年人疫情期间精神文化生活。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相关政策和防疫知识,探索远程心理服务模式,正面引导纾解老年人焦虑情绪。

七、坚决落实“四早”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坚决防止因老年人返院和员工返岗入职带来新的传播风险和隐患。各养老机构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 原则,加强对新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让工作人员知晓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一是早发现。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力度,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要及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二是早报告。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养老机构疫情监测报告及时准确。遇有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报告。三是早隔离。对于养老机构内出现的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到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四是早治疗。对于养老机构内出现的确诊患者和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隔离点或轻症治疗点接受治疗或观察。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四川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黄 平

18302819651

2

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张春平

18980086040

3

成都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李 莹

18200538820

4

成都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黄骥斌

15208445520

5

成都诺森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母 芳

13699036718

6

成都博奥独立医学实验室有限公司

曾 丹

13981928557

7

成都凯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吴宏清

18818011748

8

高新达安医学检验所

吴文明

14726023400

9

成都新基因格医学检验所

王 玲

13980956948

10

成都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吴晓浩

13908201373

文章来源: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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