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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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简介

护理内容

入住须知

用户点评

  • 养老院地址:
    辽宁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9号
  • 收住对象:
    不限

养老院简介:

锦州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8年,是由国家兴办、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锦州市老年公寓是2002年成立的。当时,根据省、市政府及省民政厅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每个市建一所高标准福利院。借助这缕春风,锦州市老年公寓综合楼隆重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2004年4月锦州市编委正式下发锦编办发(2004)13号文件,正式同意锦州市社会福利院增挂锦州市老年公寓牌子,锦州市老年公寓正式成立,作为锦州市社会福利院的窗口部门,老年公寓以“以德兴院、严谨求实、尊老助残、崇尚文明”的院风为指导方针,以“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为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为社会服务。锦州市老年公寓,座落于锦州市社会福利院院内路北侧,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349.22平方米,现有管理人员4人,护理人员4名,其中包括主治医师一名,目前锦州市老年公寓已成为辽西地区标准最高的社会养老机构。   锦州市老年公寓坚持以人为本,以老人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与现代服务和管理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有一支熟悉专业护理知识的职工队伍,实行规范服务和管理,成为本地区针对老人进行医疗康复服务的窗口单位。锦州市老年公寓本着建设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办事程度、奖惩措施、服务承诺、后勤保障等为内容的管理服务机制。已经成为一座管理服务完善、功能设施齐备的园林式单位。实行以养为主,养、治、康复相结合,使养护对象的生活质量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实行人性化管理,结合实际,及时提出在社会生活中讲究社会公德,在工作中讲究职业道德,在家庭生活中讲究家庭美德。这就与每个人的实际结合起来,从而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同时,为了管理、服务水平上升更高档次,逐步达到与世界接轨,已全面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以上措施,各个方面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为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经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逐步完善了老年公寓综合楼外部环境建设,修建了2400多平方米带状花园一座,新开辟绿化场地1500多平方米,栽种树木2000余棵,各种花卉10000余株,铺设草坪近5000平方米,新增室外大型健身器材近20件。   院领导重视软硬件建设,不断加大资金的投入,老年公寓综合楼共设置床位72张,每个房间都配有有线电视、电话、呼叫器等,拥有近100平方米的娱乐室、健身室各一处;一流的设施设备,为提供优质的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床位利用率达95%以上。锦州市老年公寓虽然成立时间很短,但是发展迅速,新的社会形势下,为适应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就要不断扩大规模,现已制定方案,通过改扩建或与外部合作等方式增加床位100张或成立老年人休养中心。通过以上方式让更多的老人过上幸福、舒适、安逸的晚年生活。同时把开展介助及临终关怀业务做大做强。   现有医疗技术人员19名,有中高级职称5人,为提高医技人员素质,院里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率达100%,保证了各项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这种以老人为中心的真诚服务,使老年公寓床位利用率迅速增加。现已达到了97%以上。并且做到了吃、穿、住、医疗、康复和文、体、趣、心理医疗并举,保证了老人生活稳定、精神健康、心情愉快,家属满意率达98%以上。生活护理实行规范化管理,护理记录合格率达98%以上,根据老人健康情况实行生活区、护理区、病区管理。积极开展康复活动,为每名老人建立健康病历,定期评估,康复有效率达91%以上。   步入锦州市老年公寓,一股清新、向上、亲切的氛围会时刻围绕着你。“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成为每位老人每天生活的真实写照。“尊老、爱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社会逐步步入老龄化的社会阶段,社会上更多的人都能伸出关爱之手,用自己的真诚,实践着把“孝心献给老人”,用他们的青春和汗水撑起照顾孤老残幼这片蓝天。昂首新世纪,憧憬发展路,在今后的发展中充分利用自身的管理优势、服务优势、政策优势,总结现有的工作经验,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服务体系,为每一位老人都能得到最周到的服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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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新闻:
  • 自理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
  • 半护
    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
  • 全护
    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思维能力减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
  • 特护
    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
  •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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