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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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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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简介

护理内容

入住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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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院地址:
    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南首前鲁村
  • 收住对象:
    自理

养老院简介:

淄博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48年10月,1989年11月由博山区域城镇迁至桓台县果里镇。现占有土地面积98568平方米,建筑面积7165平方米,固定资产1128.70万元。现有干部职工50人,大中专以上学历43人,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人员30人。设置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管理机构,服务区域按儿童部、老人院、男病区、女病区分类管理。   淄博市社会福利院是一个综合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坚持“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的办院宗旨,发扬“爱心献给孩子、孝心献给老人”的福利精神。承担着弃婴、孤残儿童、孤寡老人、疯傻痴呆和“三无”(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对象的收养以及安置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的任务。同时,还面向社会办理弃残儿的领养工作和开展老年人以及病残儿童的有偿代养服务。目前,在院收代养人员186人,其中社会弃婴、孤残儿童56名,老年院57人、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73人。内设精神病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内科门诊和小儿科门诊。建有治疗室、急救室、B超、心电图、化验、理疗、音疗、健身康复等医技科室。建院五十多年来,已先后收养各类人员3000余人,其中康复457人,有36名弃婴孤儿长大走上了工作岗位,并一人参军入伍。福利院作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精神文明的窗口,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儿童院:对全市社会弃婴、孤残儿童进行收养安置,并开展社会家庭寄养工作。本着把“爱心献给孩子”的宗旨 ,对婴幼儿尽心呵护,设有婴幼儿、孤残儿童居住室、孤残儿童学习、娱乐、康复活动室。从生活、学习、娱乐康复等方面建立温馨和谐的大家庭。 老人院:主要任务是收养城镇户口中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疯、傻、痴、呆、青壮残)等三无对象。本着“把孝心献给老人”的工作宗旨、从生活、娱乐、健身康复等方面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 托老院:随着社会家庭老年人增多,养老的社会化趋势使很多老年人走进托老院,托老院面向社会开展老年人有偿代养业务,医护人员24小时服务,在生活上制定了食普并设有娱乐、康复活动室和健身设施,从各方面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复退军人精神病院:按照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对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给与安置并进行医疗服务。配备了X光机、B超、化验、心(脑)电图、音疗、理疗等医疗设施,多年来在精神病治疗与康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对社会精神病患者开展医疗服务。   淄博市社会福利院建院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干部职工努力发扬团结实干,争创一流的精神,集中抓了福利院改、扩工程建设,先后建成儿童部、复退军人精神病房楼、老人院以及食堂、餐厅、浴室、洗衣房等建筑设施,并对室内生活设施进行了全面配套更新。同时对院内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使福利院呈现出了环境优美,整体协调,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的新面貌。基本形成了吃、住、医疗、康复、娱乐为一体的,供各类人员休养的良好环境。   历年来,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被上级各部门授予“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单位”、省二级福利院”、“市残疾人之家” 、“市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市花园式单位”、 “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先进单位”、“市职工代表大会先进星”、“市社区精神卫生先进单位”、“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爱,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一路有爱相随,社会福利事业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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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新闻:
  • 自理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
  • 半护
    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
  • 全护
    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思维能力减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
  • 特护
    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
  •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 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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